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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非法同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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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4: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所谓“非法同居关系”,在广义上泛指婚姻之外的一切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在狭义上专指未婚男女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生活关系。那这个“非法同居”到底违反什么法或者悖道德标准呢?

综观中国法律,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没有结婚的男女同居在一起,即便把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放到现行的更广阔的法律视野里去考察,也只有几种情形的男女性关系是真正被法律禁止的,即强奸、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除此以外,男女之间的性行为,不管有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都不违法。

我们再从道德上来看,现代人的道德标准已经不再谴责未婚同居了,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大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儿了;相反,那种婚前不同居的,倒被认为不合时宜、思想守旧。这充分的说明了所谓的“非法同居”在道德范畴里也是允许的,更不存在道德谴责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你是否觉得早该废黜这个存在多年的“非法同居”了呢?因为它的存在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同居之人既不受法律惩罚,也不受道德谴责,再背负一个“非法”二字干什么呢?如果不除去,势必影响民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因广大“非法者”并没看到违法会给其带来啥后果!
发表于 2008-9-30 10: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米同过,不发表意见
不过这事司空见惯,没必要深究吧
别弄出血案就成
发表于 2008-6-16 14: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楼主在暗示或教唆或提供规避途径?
发表于 2008-6-14 14: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发表于 2008-6-14 14: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发表于 2008-6-14 14: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发表于 2008-6-14 14: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发表于 2008-6-13 13: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看过,不发表意见
发表于 2008-6-5 18: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很简单:才子发这个贴的意思是想他自己不背负<非法>二字
没关系:才子你大胆的同居吧,我们论坛定义你是合法同居的就行了
发表于 2008-6-5 13: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哈哈

我路过。但是现实中太多那样的人和事了
发表于 2008-6-5 09: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发表于 2008-6-3 19: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因广大“非法者”并没看到违法会给其带来啥后果!”   有的哭得伤心,有的笑得很甜,这就是后果
发表于 2008-6-3 16: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我看过了,不发表任何意见!
发表于 2008-6-3 16: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看来还是不发言的好!免得闹笑话!
发表于 2008-6-3 16: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6-3 16:04 发表
冰儿所说的情形在法律界定为通奸或者姘居

晕,,,,
 楼主| 发表于 2008-6-3 16: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冰儿所说的情形在法律界定为通奸或者姘居
发表于 2008-6-3 15: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我觉得:非法同居还有另一解释吧:已婚未离婚与第三者同居者也算非法同居的哦,所以大才子,你的理解是不是太狭隘了呢?
发表于 2008-6-3 14: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这个贴子放的位置不对,楼主是要探讨"非法同居"的存与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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