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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鹏博助学活动程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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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06: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肃南鹏博助学活动程序说明
自2012年7月开始以来,鹏博助学公益活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助学活动已顺利开展,共43名学生受到资助。截至目前2012年9月至12月助学金已顺利发放。为了保证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就助学程序向各学校负责老师予以说明。
1.每月6号为协会固定转款日,深圳爱心协会根据甘肃省肃南县总负责人李琳老师提供的专门帐户拨付助学款,6号至7号肃南各学校负责老师接收由李琳老师转拨的助学款。
2.各学校在每月10号之前发放当月学生助学款100元,并将有学生亲自签收款的相应表格上传至肃南总负责人李琳老师。12号之前肃南总负责人将各学校学生签领资料反馈到论坛上接受资助人和协会的监督。
3.每月15号协会有专人负责对学校反馈情况评分。每年10分为满分,6分为及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年得满分的学校为优秀助学学校,将以爱心互助网络的名义向当地教育局为该校请求表彰,并以爱心互助网络的名义为该校颁发锦旗以示对助学工作的感谢。并优先对该校贫困学生发起支助。
4.自2013年1月开始,各学校须使用协会统一的表格填写,不得由老师代替学生签名,或者由其他学生代签。
5.低年级学生的助学金经学生或家长签字后由家长领取;住校生助学金由学生签字后由伙管科室充值到学生饭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肃南负责人联系沟通解决。
6.每学期期中、期末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以表格形式上传反馈到协会,督促学生写感谢信,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



2012年12月15日

[ 本帖最后由 甘肃肃南李琳 于 2012-12-15 09:26 编辑 ]
发表于 2012-12-15 09: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李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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