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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如何操作不用交几十万的社会抚养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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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所以只需与原配办一个“离婚登记”,再找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办一个“结婚登记”,待生完小孩,手续办妥后,再办一次“离婚登记”,最后再与原配恢复“结婚登记”!

     另外,根据规定,深圳生育社会抚养费将统一,超生最少或“罚”21万(链接:http://kuaixun.stcn.com/content/2012-04/26/content_5486972.htm)。所以决定生二胎的朋友们不要在生小孩前轻易落户深圳这种一线城市。如果已经落户,且经济条件有限者也可先转户籍回原籍,待生完二胎后,再转户到工作的城市,谢谢合作!
发表于 2012-10-30 15: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高人啊!
发表于 2012-10-28 11: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深圳户口吧,内地的好像不用这么麻烦,直接交两三万就行了。再说了,结婚离婚。。。。呵呵,离了合不回来怎么办,哈哈
发表于 2012-10-27 09: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P
发表于 2012-10-7 10: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发表于 2012-9-27 15: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才子早就计划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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