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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与一个企业发生劳动关系时,企业就应该与你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因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而有所不同,
关于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后果: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一般情况变动不大,除非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关于社保的问题: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当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就应该为你办理社会保险.
不知道以上问题,楼主是否清楚,如有疑问,请再联系.
[ 本帖最后由 兰子 于 2008-1-7 13:3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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