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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女教师被刺数刀反救歹徒 被指善恶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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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9 17: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李建华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论。褒扬者认为,李建华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倡导和弘扬。反对者认为,李建华善恶不分,她的行为很迂腐。
家中遭劫身中数刀,歹徒瘫倒主动施救
3月26日上午,家住威海市环翠区的李建华外出回家,刚打开4楼的家门进屋时,在楼道里伺机作案的歹徒丁某跟了进来,持刀从背后搂住李建华。出于本能,李建华大呼救命,受到惊吓的歹徒将李建华摁趴在地,朝她的头部、颈部连捅几刀。
面对死亡的威胁,多年坚持冬泳、身体素质不错的李建华开始与歹徒殊死搏斗。相持过程中,李建华对右手被划伤的歹徒说:“你只要不杀我,要什么东西都可以。”歹徒同意了,但李建华从家中只找出100元现金,歹徒见只有这么点钱,一时恼羞成怒,从餐桌上抄起一把水果刀,朝李建华的胸部全力刺去。幸好李建华穿的棉衣较厚,水果刀的刀柄被折断了。
这时,精神紧张、体力耗尽的歹徒崩溃了,双腿一软瘫倒在地,央求李建华杀了他。见此情形,李建华平息了心中的恐惧,对歹徒说:“你跟我儿子年纪差不多,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难我可以帮你,你干吗要干这种事?现在你走吧,我不报警,要么咱们去医院。”受到触动的丁某喊了声“妈”。
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由于歹徒双腿无力,李建华搀扶着他下了楼。街上的人看到这两个血淋淋的人吓了一跳,问是怎么回事,李建华只是说“家里出了点事”。到了医院,李建华说这小伙子是她的干儿子。直到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区分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赶到手术室,李建华才说出了实情。
是善恶不分,还是大德大义?
记者2日在威海市立医院采访了李建华。她说:“我没告诉别人他是歹徒,是怕他走不到医院就被人打死。他犯了错误,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不希望用一种暴力方式去对待他,就算把他打残废了有什么用呢。我当了很多年的幼儿园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最好的方式是用行为去感化他。”
对于李建华的行为,她25岁的儿子宋韶博说:“一开始我不能理解母亲的行为,我得知出事后,看到家里满屋子的血,脑袋都快炸了,真想去砍那小子几刀。我妈竟然认那个小子为干儿子,他配吗?”
办理此案的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区分局刑警唐萌告诉记者:“李老师的善举非常感人,但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她应该告知群众或主动报案,将歹徒在第一时间抓获。”
一些威海市民通过媒体了解到她的事迹后,纷纷到医院探望她。与李建华同住一个病房的张绣华说:“李建华真不是一般的女性,她不但敢与歹徒搏斗,还能救他,想着去感化歹徒。她眼光看得远,作为母亲,总是希望把犯错的孩子教育成好人。”
威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钱启民认为,李建华的行为出众,一般人能勇斗歹徒实现自救就不错了,她在歹徒丧失反抗能力、需要救治时能够把歹徒送到医院,在生死关头用一种母爱和教师的爱心去眷顾一个扭曲的灵魂,这超出了普通人的思想观念。
既要严刑峻法,也要宽容精神
实际上,这种事在山东不止一起。2007年3月,济南市出租车司机刘彦友在制服劫车的歹徒后,主动替歹徒缴纳了住院押金,同样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李建华、刘彦友身上体现出的宽容精神很有现实意义,应该得到大力弘扬。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王宝安说,对罪犯不仅需要惩戒,也需要文明改造,帮助这些人提升守法意识、文化水平和生存技能,使其出狱时能成为一个适应社会、对社会有用的人。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认为,法制社会讲求违法必究,对犯罪分子绝不能袒护和宽容,这是大是大非、善恶分明的问题。另一方面,以德报怨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超高境界,具有精神价值;做人宽容、宽厚,能替他人着想,这些行为对建设和谐社会很有意义。
山东省社科院儒学研究所所长涂可国分析指出,在法制社会,道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道德教化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若能激发人们内心的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将有助于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改善。
新华社济南4月8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赵仁伟
发表于 2008-4-16 12: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偷偷的来学习一下,不发表意见,,,,,,,
发表于 2008-4-15 01: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她让他反省,这是他的人生转折点!
发表于 2008-4-14 22: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这是一位大爱的母亲,一位可敬的老师,想用自己的宽容大爱去感化那罪恶的灵魂,

体现了人间的善与美!但是,

犯罪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08-4-13 22: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我也觉得这样的行为不能提倡!
发表于 2008-4-10 17: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我认为女教师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许她这一次的赌注下对了,但不是每个歹徒都会这样的,所以这样的方式不宜提倡!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4: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天涯浪子 于 2008-4-9 23:14 发表
本人认为该女教师的做法不宜提倡!
一,该歹徒是犯罪而不是犯错。
二,如果他是缓兵之计呢?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应该很多人不会忘记。
三,如果不是刀把断掉,可能女教师已命不保了,歹徒会如何做呢?
如果把歹徒 ...


常理分析应该是这样的,将其交给警察也是最安全的作法。但人性是善良的,女教师的做法也是出于本能。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想女教师也应该本着这样的一种心态和想法才会做这样的决定吧,必竟那个歹徒也还年轻,用爱心云感化一个人总比用法律去惩戒一个人所得到的效果要好!
目前我们这个社会最宜提倡的是:以爱心去感化人,而不是以暴制暴,这样社会只会越来越乱,人们会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发表于 2008-4-9 2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楼上的分析的不无道理,或许是职业道德使然。当一个人在面对突然事件时根本来不及细想,往往是本能的反应。
发表于 2008-4-9 23: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本人认为该女教师的做法不宜提倡!
一,该歹徒是犯罪而不是犯错。
二,如果他是缓兵之计呢?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应该很多人不会忘记。
三,如果不是刀把断掉,可能女教师已命不保了,歹徒会如何做呢?
如果把歹徒制服后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去处理。
发表于 2008-4-9 23: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只要不出现“农夫和蛇”情况,可以一救!毕竟也是一条命!
发表于 2008-4-9 22: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法制社会,最终以人为本
老师的行为有所谓的“大善”之举,和从事的行业有关吧,如果这样能感化一个迷途的孩子对社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我相信这个孩子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犯罪举动。
发表于 2008-4-9 18: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法制社会,出现了这样的人和事,最终。。。。。。。。
还是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楼主| 发表于 2008-4-9 17: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在法制社会,道德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生存手段和智慧,道德教化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若能激发人们内心的宽容、同情、怜悯和良知,将有助于人际关系以及社会风气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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