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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009|回复: 7

老公私卖房产携“小三”私奔(您也许会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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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15: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老公偷卖房产携“小三”失踪 中介买家找上门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钟女士老公有外遇,和情妇产下私生女,夫妻为离婚闹到法庭。老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偷偷卖掉房子携“小三”失踪,直到一周前中介和新买主敲门,拿着已过户的房产证赶母女俩出门,钟女士这才如梦初醒。   


“小三”生下私生女  


 昨日(2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宝安西乡宝兴花园4栋702室钟女士的家,今年35岁的钟女士满脸憔悴。据其介绍,她和老公饶先生都是江西人,两人在佛山经人介绍认识,并于1999年结婚。2003年,饶先生调去深圳,多次打电话让她辞掉佛山的工作。钟女士说,考虑到老公的工作不太稳定,她坚持到女儿读完幼儿园才辞工来深。  


 2006年底,夫妻俩在宝兴花园付首期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只有饶先生的名字。“来深后我发现他的电话很多,经常加班和出差,对女儿也很少关心。”钟女士说,2007年,她接到自称是老公情妇的女人的电话,老公还带她去见过一次那个女人。“那个女的说她怀孕了,老公答应带她去做人流,改过自新好好生活。”不想该女子于2007年底生下了孩子,不断地要挟老公和她离婚。  


 母女面临无家可归  


 钟女士说,老公出现外遇后,她只身一人带着年幼的女儿,根本没心情去找工作。钟女士称,今年4月份,老公急于和她离婚,两人闹上了西乡法庭。“他提出女儿归我抚养,每月给1000元抚养费,我拒绝了。”钟女士说,法院没有判决他们离婚,老公称半年后会再起诉。记者还见到一份4月23日开庭的材料。  


 钟女士介绍说,2009年春节老公没有回家,暑假她曾将女儿送到老公那住了几天。“上周五晚上8点多,中介的人和新的买主上门,给我看二手房买卖合同,我这才知道房子被老公卖掉了。”钟女士说,她后来到国土局宝安分局查询到,房子已于9月18日过户,新买主付清了余下的房款。钟女士拨打老公电话发现号码过期,且老公已离职,就连老公情妇也一起消失不见。

  “房子被卖掉了,老公也找不见,女儿还这么小。”钟女士说着泪流满面。  


 新业主催逼交房  


 据中介创辉租售的张先生介绍,饶先生8月底找到他们,称自己做生意急着要用钱,并随身携带了房产证和抵押合同。“我们派人到国土局查档,饶先生的房子产权没有问题,就联系买家以34万元的价格交易了。”张先生说,当时他也不知道饶先生的婚姻情况,而饶先生还交给中介3000元的水电押金,是准备新的业主入伙时用的,如今这笔押金让他们左右为难。  


 “我们收了新业主的佣金,他们打算将房子重新粉刷,春节前搬进去住,最近一直在逼着我们交房。”张先生表示,由于办理交房需饶先生本人确认签字,而交易完成后饶先生就消失不见,导致交房手续迟迟未能办理。

  张先生称,钟女士也曾多次找到中介吵过闹过,但该房产买卖属于正常交易,按照法律来讲已经属于新业主所有了。“目前此事还在协商中,实在不行我们只能让新业主去法院起诉。”张先生说。


  -律师说法   可起诉丈夫重婚罪  


 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张兴彬律师认为,转卖的房子理应属于夫妻俩共同所有的财产,但由于房产证上只登记了饶先生一人的名字,在购房人不知饶先生已婚的前提下,该房屋买卖是有效的,钟女士只能找老公要回一半以上的卖房款。但是,若购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饶先生已婚的情况下仍然只与饶先生一人签订购房协议,那么钟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买卖合同,即使该房已经过户到购房人名下也可以撤销。

张律师表示,饶先生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重婚罪,钟女士可到法院起诉丈夫重婚罪,一旦法院判决重婚罪属实,饶生可能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09-12-2 23: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愚剑 于 2009-11-29 22:51 发表
走就走了还把房子卖了......这男人太......


还好,看来你不会卖房子~~~
发表于 2009-11-29 22: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走就走了还把房子卖了...

走就走了还把房子卖了......这男人太......
发表于 2009-11-29 22: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现在这个社会啊。。。。。。
什么事情都会发生。。。。。。
发表于 2009-11-29 13: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道德观是一个所有人都需要反省的问题
发表于 2009-11-28 17: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感谢才子的这个帖子,给我们女性提了个醒哈。。。。。。房子。。车子,只要程序上允许都得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要不就只写平时在家庭里比较弱势的那一方的名字。。。。。。
发表于 2009-11-28 17: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判刑太轻。。。。直接给他一个枪子。。。。也许这样说很不负责任,但是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个人感觉婚姻法还是不够完善,对于出轨、背叛等此类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只要不是重婚就不能制裁他(她)们,只要不是重婚他们就只受到道德的谴责,可是。。如今人们的道德观太薄弱,对于很大一部分人来说,道德是什么?所谓的脸面只是生意场上的事情。别的时候脸可以不要。道德可以丢弃一边。忠诚不在是我们引为自豪的东西。甚至会被编上傻瓜的代名词。。。。。很悲哀!
发表于 2009-11-28 17: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这样的男人应该多判几年刑,在牢房里面反省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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