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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俱乐部不慎遗失群服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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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6: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这次为灾区同胞的捐冬衣活动,深圳,广州,重庆三个俱乐部的工作都做得很好,在此非常感谢大家的辛勤付出!
活动之前论坛从广州俱乐部调拨了体恤衫20件,马夹10件发给重庆俱乐部总版主池儿,在活动时已有群友购买了2件体恤衫,10件马夹,还剩下18件体恤衫被群友不小心打包进了发往灾区的衣服之中,论坛群服是用论坛基金预付款制作的,出售后的成本和利润直接返回基金帐户,用于公益活动,体恤衫成本17元件,卖30元/件,马夹成本35元/件,卖40元/件,所有利润归群基金.
我们论坛每一笔帐都是公开透明的,鉴于重庆俱乐部是第一次组织举办这样的捐衣活动,并且大家都是任劳任怨的工作,出现失误是可以理解的,经与深圳俱乐部总版主邱子,广州俱乐部总版主清茶,重庆俱乐部总版主池儿商量,对遗失的18件体恤衫做出以下处理方法:
一,这18件体恤衫按制作成本价17元/件,总共308元返回群基金帐户.
二,天涯浪子作为管理员应有提醒注意事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108元费用,已经打入群基金.
三,池儿为重庆俱乐部总版主,活动组织者,承担100元费用,将与卖出的群服一起打入群基金
四,广州俱乐部总版主清茶主动要求承担100元费用,随后会打入基金帐户
活动中出现失误是难免的,但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活动中尽善尽美!
天涯浪子承担的衣服款.jpg
发表于 2008-12-7 10: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失误可以理解,责任不可免除,支持老大的处理方法。
同时想提个见意:每次组织活动时,安排好人在活动地方附近做一定的宣传工作,将我们的爱心更好传下去,让更多的人知道和支持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7 15: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重庆俱乐部群服款已转群基金帐户
发表于 2008-11-27 10: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池儿 于 2008-11-27 10:22 发表
群服款已经打给浪子。其中 T恤2件60元, 马甲10件400元,群服遗失100元。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7 10: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辛苦池儿了 我下午就转到基金帐号上去
重庆俱乐部卖群服款.jpg
发表于 2008-11-27 10: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群服款已经打给浪子。其中 T恤2件60元, 马甲10件400元,群服遗失100元。
CIMG8458.jpg
发表于 2008-11-26 13: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重庆第一次活动非常成功,大家辛苦了,群服丢失的处理方案让人敬佩
发表于 2008-11-26 12: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重庆这次的活动做得非常的成功,看到你们活动现场的PP很是感动,你们的辛劳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此事提醒大家会把事做得更好更完美!!!
发表于 2008-11-25 23: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刚看了老大的帖子,真的很愧疚也很感动。已经出现这样的失误,我甘愿承担全部责任,这次让浪子和清茶也做出贡献,让我十分的过意不去。第一次做公益活动,没有提前对周围居民进行宣传。活动中确实少了很多经验,没有考虑到细节问题。。谢谢朋友们的提醒和理解。以后一定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错误了。
发表于 2008-11-25 23: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第一次活动,可以理解,以后注意点就是。
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人敬佩!
发表于 2008-11-2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百密一疏,以后多注意些!
发表于 2008-11-25 19: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本人自愿在下次订购群服时,向论坛支持6件T恤,作为对网友贡献基金损失的补偿。

[ 本帖最后由 邱子 于 2008-11-25 19:41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5 19: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老大处理得当.就是让几位头头又出了点血.
第一次出现失误,是为了以后不在出现失误.也是个教训
发表于 2008-11-25 17: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的内心也是很难受的。

小的错误,足以引起重视,以后各地活动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就是最大的收获。
发表于 2008-11-25 17: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谁能无过?
敬佩此事处理方式!
希望以后有这样的事情我可以分担一点。
发表于 2008-11-25 17: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佩服,向领导们敬礼!

领导不好当,没有权力,有的是责任和义务。

关于群的财物,大家都应该重视,就如自己的财物一样,这也是一种爱心!
发表于 2008-11-25 17: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第一次失误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08-11-25 17: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老大太让人佩服了!3c
发表于 2008-11-25 16: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同意以上处理方式。

群服、马夹、会员卡等义卖的物品,所得均用于公益活动,即使是做公益活动时意外丢失,也不能因此随意免除责任。

重庆的活动非常成功,展板,宣传广告等等,很多地方需要深圳、广州去学习。

虽然有一点小差错,忙中出乱,情有可原,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向所有爱心互助成员做好说明。

[ 本帖最后由 清茶 于 2008-11-25 17:20 编辑 ]
081125重庆群服款.jpg
发表于 2008-11-25 16: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以后注意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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