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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乡镇购房的朋友们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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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5: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昨天一高中的同学打电话给我说是在乡镇准备买房,并且已经交了首期房款,我问她有预售房许可证吗?她说没,我问她有见过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吗?她说没,后来她告诉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是借款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由开发商修好的房子作为抵押,因我没见过该合同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同学告诉我现在房子早就卖完了。

分析她遇到的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
其一、她原来是想买房子,但是开发商与她签订的只是一个借款合同,虽在合同中约定用即将修好的房子作抵押,但现抵押物不存在,并且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担保的约定条款未生效,所以如果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下,该借款将无法拿回来;
其二、该房屋预售无预售许可证,属违法销售;
其三、该土地使用权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且购房者非该集体成员的,根本办不了产权证,自己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乡镇的房子同城里相比确实便宜很多,但如果要购买的话需警慎。

下面将相关报道发出来大家看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2:45 人民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对于集体土地能否像国有土地一样直接入市,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曾表示该问题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在城市房价高涨刺激下,城乡结合部的“小产权房”也日益热卖。但走俏的背后,还有着一系列法律问题的困扰。

  何来“小产权房”?

  18日,建设部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国土资源部有关新闻负责人也向《第一财经日报》明确表态,“只知道有国家产权证的房子,不知道有所谓的‘小产权房’。”

  建设部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

  据了解,各地热销中的 “小产权房”,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没有国家所发的产权证。

  同时,“小产权房”也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以及出现房产纠纷,购房者将缺少法律支持。

  便宜,但不合法

  但近年,在城市房价高涨刺激下,“小产权房”已渐成为除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单位集资建房外的另一种城市房屋供应类型。

  记者从北京一家房产中介了解到,目前,北京“小产权房”占到北京在售楼盘总量的两成左右,其房价多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4000元之间,这仅为四环内商品房价格的25%至30%。

  金网络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杨强宏对记者表示,由于“小产权”楼盘大多由村、镇自己开发,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成本,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即使以城市商品房价格的30%出售仍有很高利润。

  对于各地出现的购买“小产权房”现象,国内一些城市曾采取过曝光禁售等办法,但杨强宏坦承,目前法律并没有处罚方面的明确规定,处于模糊地带。

  由于村民建房本身是合法的,而争议在于上市交易环节。近年来广东等8省市已率先进行了集体土地直接入市的试点,但这些试点城市都又同时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

  对于集体土地能否像国有土地一样直接入市,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曾表示该问题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对记者表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目前处于敏感阶段,还涉及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如何统一管理。

(作者:孙荣飞)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本帖最后由 兰子 于 2008-1-21 19:59 编辑 ]
发表于 2008-2-16 23: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共产党没认真!我相信一但认真没有解决不了的事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1-30 19: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悄悄的问一句楼上的,你属于哪一种人?
发表于 2008-1-29 10: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当今中国三种人不好惹,有钱人,有权人,敢于叫板之人.如果政府部门一句话,你就怕,那你很难在这个"乱世"中混.
 楼主| 发表于 2008-1-26 21: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才子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法不如无法."说得好!!照这么说来,当买卖小产权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在没有现行的调整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出台前该如何处理呢?才子一定有好的方法哈,说出来听下嘛,我也想去买小产权房,现在商品房好贵嘛买不起,但是要买得放心,住得舒心才行哈.

[ 本帖最后由 兰子 于 2008-1-26 22:51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4 21: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1-24 19:45 发表
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法不如无法.都是人在操作,啥都可能变通.

变通是可以的,但如果没有书和法律的话,这个社会将会回原始人状态,将是有钱人主宰一切,你争我夺,弱肉强食!天下大乱罗。。。。。。
发表于 2008-1-24 19: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法不如无法.都是人在操作,啥都可能变通.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 21: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最近北京的一家法院已经就小产权房引发的纠纷案子作出了判决,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出卖人返还买房人的房款.该判决作出后,北京其他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都着急了,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说不定哪天卖房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还得返还房屋.所以在乡镇购房者还是警慎为好!我觉得可以以租代买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租它过几十年,这样可以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是这好像不符合中国人的消费心理,买的才是自己的住着舒心点,租的始终是别人的房子不像一个家.

[ 本帖最后由 兰子 于 2008-1-23 22:4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3 18: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我有不同意见,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购买小产权房(俗称农民房),但在深圳,广州以及其他大城市,要想买一平米万元左右的商品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但人人都希望居者有其屋,有一个自己的窝,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买便宜的农民房(尽管办不了房产证).

其实在深圳广州北京购买农民房的多着呢,政府可能一刀切把这些建筑干掉吗?当然不会,因为在中国是稳定压到一切,这其中包括法律在内.为了稳定,法律的权威可以视而不见.所以在深圳买农民房的人可以高忱无太大忧,如果政府要拆房并不给或者少给补偿,这些人也可以做"史上最牛钉子户".

总之一句话,中国现在不是法治国家,政府也不可能全按法律办事儿,"法不责众"虽然在法治国家是错误的,但在中国还有行得通的.你想象成千上万的钉子户不搬不出来,政府可能把这些全干掉吗,显然不可能.

[ 本帖最后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1-23 18:15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08: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要购房时别急于交钱,把合同看清楚了,不懂的多问问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发表于 2008-1-21 22: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懂法真好。
上周老爸在家里因为房子的事,当时也没把合同书看明白,就交了订金1000元,现在退也没法退,白白损失了。  真是可惜,一千块给我就可以资助一小孩近一年的费用了。
发表于 2008-1-21 22: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还是懂法好。
发表于 2008-1-21 21: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是该好好学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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