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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劫后当场追捕凶犯,撞死一人应定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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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17: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机版浏览
案情:摘自新闻
事情发生在昨日凌晨5时,一位今年36岁左右姓龙的女司机,在顺德伦教鸡洲某社区自己车库门口开车出来后,被早已埋伏好的三名劫匪抢去1万多元现金。 劫匪得手后迅速坐上一辆摩托车逃窜,没想到龙女士随即快速启动汽车追上,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

个人观点:
案发后,大家都在讨论女司机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持反对意见的认为:司机追捕行为发生在抢劫完成之后,是事后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且此观点是普遍观点;我认为女司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理由如下:


一: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鼓励人民同犯罪行为做斗争。对此,《刑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
二:本案的抢劫现场是不是仅限于女司机被抢的几秒钟,换句说,是不是受害者或者旁观者(或者称为见义勇为者)只有在那几秒钟对行凶者实施防卫才算正当防卫,答案是否定的。在女司机被抢后立即实施追捕行为,这是抢劫现场的时空延续,也就是说此时仍然属于抢劫的当场,受害者或者见义勇为者为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不受损害所实施的追捕行为依然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不将此种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一是违背《刑法》关于打击犯罪,鼓励人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立法原则;二是间接鼓励受害者在遇到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受损后,只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更是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的的倡导公开叫板。
三:本案如果定为正当防卫,那么是否会是防卫过当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这种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上属例举的几种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国家是鼓励同这些人斗争的,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换句话说,把这样的行凶者弄死了是为民除害,国家倡导。


[ 本帖最后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7-17 17:36 编辑 ]
发表于 2008-7-26 11: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7-18 21:18 发表
如果当时凶犯只跑了几步远就被抓住,大家都可以理解这是犯罪当场,是实施正当防卫。
既然几步远你承认是正当防卫,那几十步、几百步远就不算了吗?追几步远用时几秒钟,追几百步远用时几分钟,难道只有几秒钟才算现 ...


这点我有异议,界定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实施的行为。虽然正在实施可能就是几秒钟,几十步。。。如果按LZ推理几百步,几千步也算是正当防卫,再是昨天和今天不属于案发现现场的时空延续。那我在N小时以后,再进行回击是否也算是正当防卫呢?
发表于 2008-7-24 22: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0a
发表于 2008-7-24 21: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丫头MM 于 2008-7-24 20:35 发表
坐在椅子上看两才子的辩论..
顺便学习学习...


别等了,我们不辩论,呵呵.

这样的案子很难判,左也行右也挑不出大错,最终往往取决于法官,恩,不,个别主管领导的意见.

如果能够引发新闻媒体的关注,哪怕是网络的流传,通过舆论的力量强化同情观点,最终判决会对女司机有利.
发表于 2008-7-24 20: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坐在椅子上看两才子的辩论..
顺便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08-7-24 19: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呵呵,有争议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16: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昨天和今天这不属于案发现场的时空延续,司法实践,
发表于 2008-7-24 16: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举个也许不太恰当的例子:昨天我被抢劫1000元,歹徒逃跑,今天我知道了他的住所,找上门去夺回1000元,把歹徒打伤,我是否触犯刑律?

歹徒正在抢劫过程中,为避免自身受到更大伤害而造成歹徒伤害属正当防卫,但抢劫已经终了,主动的去伤害则构成犯罪。

说到底,本案还是要纠缠于抢劫行为是否已经终了。

这一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考量的是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有些事情我们在道德层面表示同情,但严格从法律方面表示遗憾。

好多年不碰刑事方面的事情了,只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做判断。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16: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抢劫不仅危急人身安全,更是危急财产安全
财产被劫后,人身安全是消除了,财产安全呢
发表于 2008-7-24 11: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相撞的过程是怎么样的?是女司机故意撞向摩托?

本案争论的焦点其实就一个:抢劫行为是否已经终了。

个人认为歹徒抢劫得手后逃窜,女司机人身威胁已经消除,抢劫行为已经实施终了。此时女司机驾车追逐,如果故意采用撞击方式阻拦歹徒,其行为至少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如兰子所说,仅是量刑方面考虑减轻或从轻。

如撞车并非故意,而是追逐过程中不慎发生,则属过失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2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如果当时凶犯只跑了几步远就被抓住,大家都可以理解这是犯罪当场,是实施正当防卫。
既然几步远你承认是正当防卫,那几十步、几百步远就不算了吗?追几步远用时几秒钟,追几百步远用时几分钟,难道只有几秒钟才算现场?
发表于 2008-7-18 18: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最讨厌最恨这样的抢劫行为!

我自己就I在大白天被抢劫过项链,没回过神来就给抢跑了!可惜我穿高跟鞋,不然,哼。。。哼。。。去买把刀去追!!!!!!!!!!!!!!!!!!!
发表于 2008-7-18 14: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学习,就是不知道最后的判决是怎么样的
发表于 2008-7-18 14: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本案从情理上来说,将女司机的行为定性为正当防卫更容易让人接受些,歹徒很凶残,却现在采取这种暴力的手段犯罪的不法分子日益猖獗,如果将女司机撞歹徒的行为定性为故意犯罪更像是对本案中的犯罪分子的纵容.

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指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进行反抗,鼓励同罪犯作斗争,对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但是在对不法侵害进行反抗时又必须有个度,超过这个度就构成防卫过当,会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这个关于度的把握得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判断.

本案中的女司机是不是一定要开车去撞犯罪分子才能制止犯罪分子,况抢劫行为已实施完毕,在情理上可以理解女司机的做法,非常气愤,情绪失控,她这种做法值得人称快.

本人偏向于认定女司机已构成故意犯罪,鉴于本案的情况,即使真对其定罪量刑,也会综合考虑到种种情况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对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看法会有很大的区别,同一个案件不同的法官作出的法律判决可能差别会很大.

本案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案子,相信很多人都会关注这个案子.

[ 本帖最后由 兰子 于 2008-7-18 20:08 编辑 ]
发表于 2008-7-18 10: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0: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大家共同学习,一起向犯罪行为宣战
发表于 2008-7-18 10: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一。。。现在才发现才子在这里另开了一贴。
才子,不愧是专业!
我先也是持女司机的行为不算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
不过被LZ所列出的条条款款的规定,以及LZ极具说服力的分析把我之前的观点推翻了。
支持你!
发表于 2008-7-18 10: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感谢律政才子的指点。

    我承认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并改变自己的观念。
发表于 2008-7-17 19: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原帖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7-17 18:17 发表
自己开个帖是为了让大家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才子  

                       不知道自己遇到小偷时时能不能颤微微的出来吼一句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8: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自己开个帖是为了让大家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8: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是指导下面的具体条条款款的,
下面的条条款款与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相冲突,必须与之让路
发表于 2008-7-17 17: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你咱又自己开个贴呢???

发表于 2008-7-17 17: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版浏览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鼓励人民同犯罪行为做斗争。
挺这个!
这是给整个案件定性之根本中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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