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非法同居了吗?????
所谓“非法同居关系”,在广义上泛指婚姻之外的一切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在狭义上专指未婚男女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不构成事实婚姻的同居生活关系。那这个“非法同居”到底违反什么法或者悖道德标准呢?综观中国法律,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没有结婚的男女同居在一起,即便把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放到现行的更广阔的法律视野里去考察,也只有几种情形的男女性关系是真正被法律禁止的,即强奸、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除此以外,男女之间的性行为,不管有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都不违法。
我们再从道德上来看,现代人的道德标准已经不再谴责未婚同居了,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大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儿了;相反,那种婚前不同居的,倒被认为不合时宜、思想守旧。这充分的说明了所谓的“非法同居”在道德范畴里也是允许的,更不存在道德谴责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你是否觉得早该废黜这个存在多年的“非法同居”了呢?因为它的存在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同居之人既不受法律惩罚,也不受道德谴责,再背负一个“非法”二字干什么呢?如果不除去,势必影响民众对法律的认同感,因广大“非法者”并没看到违法会给其带来啥后果! 米同过,不发表意见
不过这事司空见惯,没必要深究吧
别弄出血案就成 楼主在暗示或教唆或提供规避途径?;P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L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L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哎!你们是不是没什么讨论的喽!这个话题也拿来讨论呢!好像这个不构成犯罪吧! 看过,不发表意见:lol :lol 很简单:才子发这个贴的意思是想他自己不背负<非法>二字:lol
没关系:才子你大胆的同居吧,我们论坛定义你是合法同居的就行了;P
哈哈
我路过。但是现实中太多那样的人和事了 :funk: :funk: “因广大“非法者”并没看到违法会给其带来啥后果!” :)有的哭得伤心,有的笑得很甜,这就是后果:) 我看过了,不发表任何意见! 看来还是不发言的好!免得闹笑话! 原帖由 律政才子 于 2008-6-3 16:04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冰儿所说的情形在法律界定为通奸或者姘居
晕,,,,:funk: 冰儿所说的情形在法律界定为通奸或者姘居 我觉得:非法同居还有另一解释吧:已婚未离婚与第三者同居者也算非法同居的哦,所以大才子,你的理解是不是太狭隘了呢? 这个贴子放的位置不对,楼主是要探讨"非法同居"的存与废的问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