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南 发表于 2011-5-10 12:44:53

垂泪请求帮助

我在2010年5月份生育第二胎(又胞胎),人口普查时在我的户口所在地深圳宝安申报了信息。但当地拒绝为我的孩子上户口。
我现在准备将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告上法庭。谁能帮我呀?

小鸭 发表于 2011-5-23 07:12:17

先掌握行政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或回执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看看,这不花钱。

星空 发表于 2011-5-15 1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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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很专业!

网上查的,呵呵……[/size

兰子 发表于 2011-5-14 23:06:12

原帖由 星空 于 2011-5-13 09:40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就是罚款的美化代名词

星空很专业!

星空 发表于 2011-5-13 09:40:54

原帖由 雪中花 于 2011-5-13 09:29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二胎随时都可以上户吗?不用罚款?那计划生育是怎么回事?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就是罚款的美化代名词

雪中花 发表于 2011-5-13 09:29:50

二胎随时都可以上户吗?不用罚款?那计划生育是怎么回事?

星空 发表于 2011-5-11 09:59:30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政策外出生婴儿申报入户申请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供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草根 发表于 2011-5-10 22:25:46

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亲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为孩子申报户口。

凡是超生的都可以合法话了????
有这好事情?

律政才子 发表于 2011-5-10 14:00:41

没有必要动辙就告公安局,可以向其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此情况。
根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0号)精神,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并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计划生育政策外出生人口的父、母亲只需要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为孩子申报户口。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1-5-10 13:08:31

我已转给律师帮你解答: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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