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通知!
深圳市鹏博爱心互助协会已获深圳市财政委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度、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凡是有单位在2014年度、2015年度通过本协会募捐图书室或资助学生并已经由协会开出的深圳市财政委捐赠票据,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4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资格认定查询: http://tax.hexun.com/2016-04-29/183630876.html
特此通知
深圳市鹏博爱心互助协会
二0一六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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