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5-8-30 10:21:39

春晖行动高中、大学助学款发放通知!

各位同学:
马上就要开学了,为了规范管理,更加有利于助学款的发放和使用,现就2015年下学期助学款发放方式安排如下:
一、以下地区高中同学助学款由学校或当地公益组织统一发放:
1、贵州省普定地区:
发放单位:普定县团委,联系人:谭波15885722567
2、贵州省岑巩地区:
发放人:胡尚峰13885594148
3、广东省雷州地区:
发放单位:雷州杨家中学黄老师13659746608
4、江西省鄱阳地区:
发放单位:鄱阳县团委熊俊18679389996
5、安徽省霍山县
发放单位:霍山扶孤助学会毕然 15956030870
6、安徽省旌德地区:
发放单位:旌德县团委龚建雯15856373031
7、山东省郯城地区:
发放单位:郯城县义工联合会吴淑红13791576173
8、黑龙江省大庆地区:
发放人: 小段   18346649190
9、内蒙林西地区:
发放单位:内蒙第一中学 张文学13789630010
10、陕西省紫阳地区:
发放单位:城关校 李成13891599528
11、重庆市彭水地区
发放单位:彭水新场小学 豆琦 13996961397
12、内蒙紫蒙地区
发放单位:紫蒙中学 于会庆18648356760
13、四川凉山地区
发放单位:凉山生辉残疾人互助中心   胡校长 18981599779
二、以下地区高中、大学生由协会直接转款到学生个人帐户:王彬13823292753
1、重庆合川地区
2、甘肃肃南地区
3、四川攀枝花地区
4、广东高州地区
5、所有大学生
三、发放要求:
1、高中生每学期发放两次[上学期:3月15日(900元/人),6月15日(600元/人)/下学期9月15日(900元/人,12月15日(600元/人)],大学生每年发放一次,9月15日(5000元/人);
2、每学期第一次领款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同学需向发款人出示本期已交学费收据,由协会直接转款的同学需将本学期已交费收据拍照发给协会负责人;
3、每学期第二次领款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同学需在领款时提交写给资助人一封信汇报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给发放款单位,由发款单位统一发到论坛指定版,由协会直接发放款的同学汇报信直接传给协会负责人;
四、发放方式:
1、学生亲自到发放单位领取出示本期已交费收据并在签领表上签字;
2、学生将本期已交费收据拍成照片和学生本人银行帐户信息发给代发款单位,发款单位将已转款凭条拍照发到论坛;
五、反馈方式:
1、发放款单位反馈时将高中生的签领表或转款凭条上传到协会论坛春晖行动专版;
2、发放款单位将高中生给资助人一封信上传到协会论坛春晖行动专版;

总结:高中同学在中小学时一样的地方和方式领款及反馈,不同的是助学款额度从原来每年资助一千元提高到每年三千元。每位同学每学期第一次领款须提供已交学费收据,第二次领款须提交本学期给资助人一封学习情况汇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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