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3-4-13 16:07:16

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能归位[转]

宋海委员: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能归位

来源: 人民网时间:2013-03-11 10:46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张洁娴)今日下午,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民建广东省委主委宋海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发展社会组织”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宋海在访谈中指出,行政体制改革中,非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部分政府的职能,应建立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健全相关评估机制,杜绝狐假虎威的“二政府”的现象。

  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审批权转由一些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接。有网友指出,某些组织变成狐假虎威的“二政府”,破坏市场环境,损害政府公信,成为延伸腐败的毒瘤。

  针对此类“二政府”,宋海表示,非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部分政府的职能,应正确处理好政府跟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实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能归位。

  通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逐步将微观层面的事务性服务职能、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社会慈善和社会公益等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

  他建议,职能转移可以把“费随人转”向“费随事转”方面改革,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由财政、编办牵头,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目录、操作程序以及评估验收的办法,抓紧建立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对社会组织的长效资助机制。

  宋海谈到过去调研的经历:“上海有一个评估社会组织的机构,对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的程序,按照一定的权重打分,定期评比服务水平,以及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在各社会组织间进行比较,评出哪些组织服务水平差,哪些水平高。”如此一来,自然就能杜绝“二政府”的现象。

  而谈及新时期对社会管理的创新,宋海则表示,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吻合,旧有的政府管理社会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或在有限制的领域内授权,让其承担社会管理工作。社会组织进入了社会管理的领域,而且与政府之间配合得很好,由此实现从原来的“单位人”管理转化为现在的“社会人”管理,符合现在社会发展的实际,才能够管理到位。




草根 发表于 2013-4-13 22:34:42

-a11 有道理。。。。。

彭水新场豆老师 发表于 2013-4-13 21:12:05

所谓“二政府”,就是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这一社会怪现象。很多地方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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