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希 发表于 2012-2-15 12:45:36

用警车为放高利贷的老婆讨债的浙江高院审委会委员童志兴,昨天被抚州法院判无期徒刑

时间:2012-02-14 19:04:00作者:周广平 汪建兴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江西2月14日电(通讯员 周广平 汪建兴)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志兴(副厅级)涉嫌受贿560余万元的案件经开庭审理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童志兴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抚州市检察院指控的2005年至2007年期间,被告人童志兴利用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务便利,在相关案件审判、股权纠纷处理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盛燕(另案处理)先后四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价值人民币561万余元的事实全部予以确认。

律政才子 发表于 2012-2-18 13:37:49

现在这个世道,已经到了必须效仿明朝朱元璋重典治吏,对官员犯罪动辄施以死刑,方可收拾残局的地步了。

黄牛 发表于 2012-2-16 08:58:39

现世报

北回归线 发表于 2012-2-15 22:07:12

我记得小时候看公审大会,有个挪用公款还是啥的,1万元,死刑,立决。
不过现在很多国家都免除了死刑,去年全世界共枪毙2000余人,中国枪毙1000+,占一大半,比全世界其他200过个国家枪毙的总人数还多。

冷血 发表于 2012-2-15 16:12:3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用警车为放高利贷的老婆讨债的浙江高院审委会委员童志兴,昨天被抚州法院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