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2-1-9 12:06:26

关于发展“草根”公益慈善组织的几点建议[转]

一、 “草根”公益慈善组织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一支不应忽视、不可或缺的力量。
人们一提到“草根”,首先想到的是小、弱、不足道,甚至有些“悲情”的色彩。但其实,他们也有着生命力强、能“接地气”的优势。伴随着新的社会需求和社会问题不断涌现,以“草根”做比喻的新兴的民间公益慈善力量也呈现出井喷式的发展态势,他们来自基层、贴近受益人、回应鲜活的社会需求、有着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和顽强生命力,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一支不应忽视、不可或缺的力量。
1. 他们有驱动力
改革开放之初,民营企业主“下海”创业的动力是“过上富足生活,实现自身价值”,而如今在社会领域也出现了很多“创业者”:他们中有的在与病魔抗争的同时致力于帮助更多的病友;也有人由于对某一类特殊困难群体有深入的了解,触动他们持续地为这一群体服务;更有越来越多的有着良好教育和从业背景的年轻人,活跃在社区、环境、医疗、自然灾害、贫困人口、老龄人口等社会问题多发的领域,他们放弃原有的优越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跨界整合资源,不断尝试着以社会创新方法解决社会问题。
公益慈善事业有极强的利他性,人们参与这项事业并非法律强制、上级委派和个人牟利,因此,只有那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化作持久动力的人才能坚持下来。罗素说:“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促进人类进步的重要动力,我们认为在当前社会,对弱势群体“不可遏止的同情”,对自我完善“不可遏止的追求”和对社会创新“不可遏止的冲动”使得越来越多的民间人士投身到公益慈善领域,这些草根公益的创业者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中坚持不懈开展工作,足以证明他们有着强大的动力支撑。
2. 他们有创新力
在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今天,创新几乎成为所有社会部门的要务,企业是商业创新的当然主体,而我们认为社会组织则是社会创新的主体。
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新问题和新需求,政府要不断调整社会政策来应对,但一个新政策的出台牵涉众多的利益相关人和庞大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决策不慎会造成严重的声誉损失和资源浪费,此时谁能够为政府的政策制定做决策参考和创新实验呢?完全依靠政府部门自身不行,其自上而下的苛层体制特点决定了它的灵活性和敏感度相对不高,而创新成本和风险相对较高;完全靠企业也不行,由于企业部门的“逐利”特点,它只会对“有利可图”的需求
和创新感兴趣;此时社会组织尤其是贴近基层需求的草根社会组织,由于其灵活性强、成本低和非营利性的特点,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创新的主体和社会政策的试验田。 优秀社会组织的成功标准是“使命达成”而非一味的“做大做强”,为了使其工作的社会效果最大化,社会组织应在不断总结其创新经验(也包括教训)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模式,并把它贡献给政府等更有实力和资源的社会部门,成为政府决策的依据,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它们所发现的社会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组织不一定是用来解决社会问题的,但一定是可以用来做解决社会问题的实验的。在社会创新领域,社会组织和政府是“天然的”合作伙伴。
3. 他们有执行力
如果我们把现代慈善看作是一个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探索都很成体系的“专业”;一个其从业者既能实现社会理想又能安身立命的“职业”;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着客观发展规律和自身成长路径的“行业”,则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还明显处于行业发展的早期,借用我们所熟悉的“供应链”1概念来阐述:其参与机构定位模糊,上下游关系不明确,还远未形成若干“细分市场”……传统的慈善组织大多采取“一站式”的运作模式:自己做研究、自己设计项目、自己筹款、自己操作、自己评估就是典型的行业发展的早期特征。 随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和成熟,一定会不断出现新的专业分工,最先需要区分的是资助型组织和运作型组织。我认为,现在最弱,最亟待发展的是运作型组织,而绝大多数的草根公益慈善组织都属于这个类型。汶川地震后,许多民间人士对大多数善款没有流入公益慈善机构,而是给了地方政府很有意见,可倘若真的只由社会组织来运作这近千亿的资金,我们能消化的了吗?我曾写过一篇名为《汶川地震加速公益产品短缺时代的到来》的文章,意图呼吁我们在慈善资源激增的同时,必须着力培育善于执行公益项目的运作型组织,否则这就会形成一个制约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 草根公益慈善组织贴近基层,深入一线执行项目,直接向受益人提供服务,只有这类组织发展起来,捐赠者的爱心才能更好的“落地”,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才能够真正迈入专业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 改善“草根”公益慈善人士的创业环境,促成建立一个政府监管,多元共生的公益“生态系统”
1 供应链是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不仅是一条连接供应商到最终用户的物流链、信息链、资金链,而且是一条增值链,各类资源在供应链上因加工、流转等过程而增加其价值。
目前,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终于结束了“无名无份”的状况,得到了由北京市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我们衷心地为它高兴。但瓷娃娃遇到的“出生难”、“生存难”等问题并不是个例,虽然近年来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率先对草根社会组织的注册和扶植有了很多政策上的重大突破,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诸如身份认同困难、税收优惠难落实、筹款渠道不通畅,异地业务拓展受限等难题仍然困扰着众多草根社会组织。
那么,什么是培育新生的公益慈善组织的理想环境呢?我们曾不止一次地在心中这样描绘过:
它包括积极开明的政策环境,政府象扶植创新企业一样扶植优秀的社会组织,包括建立社会组织注册的快速通道;对初创期的社会组织给与包括开办费、运营费补贴在内的扶植政策;制定和实施公益项目招投标制度流程,使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化、流程化、透明化;为社会组织提供低收费或免费的办公场所,或给与房租补贴;对不同背景、不同“级别”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在免税政策等优惠条件上一视同仁,打破“慈善垄断”;制定和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体系,使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进入良性轨道;制定与引进经济和科技人才相类似的吸引人才政策,在待遇、住房、户籍等优惠政策方面向优秀社会组织人才倾斜。
充沛稳定的慈善投资,这里应该聚集着那些最有使命感和对社会创新最具偏好的“慈善投资人”,他们象寻找商业机会一样贪婪地寻找着意图改变世界的社会创新者,并对他们那些有悖传统的新奇想法激动不已;这里有能够让公益资源的供需双方迅速找到彼此的各种场合和技术手段;这里有类似风险投资机制的“公益创投基金”,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启动资金。
配套完善的中介服务,一个公益想法在这里会得到从创意、到孵化再到实验的全程跟踪服务,公益孵化器、能力建设培训、咨询、评估、资金中介、法律、财务服务一应俱全,各种公益媒体发达、使得慈善信息唾手可得。
推崇公益创业的社会氛围,人们热烈谈论着自己的公益创意,咖啡馆的餐巾纸上都写满了项目计划,对社会创业家的报道被媒体争相追捧,人们衡量年轻人成功的标准由只是创富变成了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解决社会问题而涌现出来的创新者成了这个时代的英雄……
有人说,政府有构建这个理想环境的责任,只要政策突破了,宽松了,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话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失偏颇。比如,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一旦突破,势必导致社会组织的注册数量激增,而如果行业自律机制没有形成,面对日渐庞大的社会组织群体,要把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只靠政府主管部门现有的人力难免捉衿见肘;再比如,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植社会组织,但如果不能改善民间社会组织的
募款环境,使社会组织开辟多样化的收入来源,久而久之,则会助长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从而丧失掉他们最可宝贵的“主体意识”和自我造血能力,这样他们非但无法成为政府的伙伴和助手,还会成为政府的“包袱”。
现在,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逐渐开放,但也表现出不同的政策倾向和认识水平,有一个“养鱼”的比喻很说明问题: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植第一种情况为“鱼缸里养鱼”,新型社会组织就像鱼缸里的金鱼,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只有“观赏性”,没有“实用性”,政府不仅要不断喂食,还要定期换水保证生存环境,最终其寿命也还是不长的;第二种情况是“鱼塘里养鱼”,虽然“实用性”增强了,但仍然要靠饲养员投食,其特点是品种单一、规格单一,“标准化饲养”,后果是其自我生存能力脆弱、免疫系统退化,味道也不怎么鲜美;最后一种情况是江河湖海里养鱼,“野生”的鱼苗要学会在“竞争”的环境中战胜困难、觅食生存、繁殖壮大,政府虽也会投放一些重点培育的鱼苗,但更重要的是保持其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发展,不时清除“蓝藻”,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巴西龟”2这样垄断性物种过度繁殖……也就是说,在培植发展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政府没必要也不可能大包大揽,而是应利用政策杠杆,撬动全社会的力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社会组织自身的成长动力,建立健全一个政府指导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社会组织之间既相互合作又优胜劣汰,各类资源自我循环流动的公益慈善“生态系统”。
三、 注重草根公益慈善组织的支持性体系建设
以下我们结合自身的实践探索,对如何建立一个草根公益慈善机构的支持性体系提出一些具体建议。
1. 提升和推广公益孵化器模式。
我们发现对于有志于到公益领域创业的人士及初创期的公益团队,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个良好的创业平台。就像很多高新技术园区有孵化商业机构的孵化园一样,也应该为公益创业打造一个孵化器,更多地培育一线操作型社会组织。因此,从2007年开始,我们在上海浦东率先运作“公益孵化器”项目,旨在为初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打造一个良好的创业平台,为他们提供包括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和小额补贴等创业期最亟需的资源。经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公益孵化器”已经成为培育初创期社会组织的有效模式。迄今为止,我们和各地政府合作,在上海、北京、深圳、成都都开展了该项业务,共成功孵化了60多家优秀
2 清明期间,有很多上海居民把饲养的巴西龟放到河里“放生”。专家提醒,这种龟食性杂,繁殖能力极强。极易破坏当地食物网,造成物种单一化,极大地危害自然生态平衡。
社会组织,涉及扶贫、教育、青少年发展、助残、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诸多领域。目前我们正在总结这个项目的经验成果,条件成熟时,我们愿意将这个项目向全国其他省市开放和复制,并协助当地培育更多的初创期社会组织。
2. 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为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提供平台和便利。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服务的草根社会组织的最好写照。这种工作性质要求他们必须扎根社区,直接面向群众,才能最快地了解居民的需求及其变化,并快速做出响应,然而,多年来社会组织反而缺少进入社区直接提供服务的渠道和服务“落地”的平台。与此同时,全国大多数的发达城市和一些有条件的乡村,政府各部门都投资建设了各类社区中心向居民开放,但由于缺乏专业管理和服务团队,普遍存在硬件条件很好,“软件”服务较差、空置率高的问题,并未起到政府预期的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提升社区凝聚力的作用。从2008年至今,我们陆续托管了上海、四川等地的21家社区服务中心,形成了一套专业的社区中心运营管理机制。我们发现通过利用社区中心的现有空间,引进社区社会组织,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可以形成“多赢”的局面,值得大力推广。
3. 充分发掘本土实践案例,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课程体系。
当前,人才培养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然而,我国现有的大专院校多以培养社会学研究和社工实务人才为主,现有的非学历教育能力建设机构所使用的也大多数为国际NGO/NPO教材,以传授国际通行理念为主,距离中国本土的实践较远。我国现阶段急缺的是类似商业领域的MBA那样针对社会组织管理和创业人才的培养机构。
面对这种需求,我们和其他同行多年来不断积累本土社会组织的管理数据库,并开发成案例和课件,目前,课程已经基本涵盖了社会组织治理结构、战略规划、团队建设、项目管理等全方位内容。我们建议在上海、深圳等社会组织理论和实践探索都比较丰富的城市设立“社会创新与管理学院”,开设常年课程,大量培训人才,并尽快充实到社会组织的队伍中去。
4. 鼓励各地设立“公益投资基金”,使“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工作常态化。
近两年,上海市民政局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采用“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的方式,已经探索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模式。由我们承办的“公益创投”活动旨在挖掘社区公益服务的金点子,为优秀的公益慈善项目提供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让社区群众得到多样化的,优质的服务。过去两年,社区公益创投通过征集,评审,先后有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的124个项目入选,投入资金两千一百多万。获选项目进一步总结提升后,把当初的金点子转化成可以复制推广的运作模式,可服务更多的社区群众。通过公益创投活动的实施,一大批社会组织通过评选脱颖而出。再经过几年的发展,他们将会成长为上
海社会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主力军。深圳、北京等地也都开始类似的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作为承办机构,我们的团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也愿意更多的分享这些成果,使这种有效的扶植创新型社会组织和公益项目的方式能够被各地政府接受并使之常态化。
5. 搭建全国和地方性的公益资源匹配平台,促成供需双方的有效交流与对接。
为解决公益界信息不对称,资源供需不匹配的问题,2009年8月和2011年3月,我们分别在北京和深圳设计并承办了全国性的“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通过搭建便捷高效的交流、“交易”和展示平台,架设起民间公益机构与政府、企业、基金会等资助方,以及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尤其是刚刚在深圳结束的“公益深交会”得到了民政部的大力支持,现场盛况空前,吸引了全国各地160家优秀社会组织和上百家大型企业参会,2万多人次到会参观,相当多的参展组织在现场就达成了合作意向,并吸引了全国各主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我们希望民政部继续支持这个开放共享、多方共赢的公益合作新平台的延续和发展。
6. 借鉴“联合劝募”模式,持续性满足草根公益慈善机构的筹款需求。
一般认为国际上的“联合劝募”模式起源于1887年的美国丹佛市,由一些有筹款需求,但缺乏筹款技巧的社会服务机构发起,其理念在于透过一个专责募款的机构,有效的募集社会资源,并合理统筹分配给需要的社会服务机构,如此一来,社会服务机构就得以专心推展服务计划,而社会大众也可免于重复募款的干扰。在中国现阶段,草根的公益慈善机构有着同样的需求:他们普遍需集中精力应付现有项目,普遍缺乏专业募款技巧和募款经费……因此,引入联合劝募机制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以上是我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对发展草根公益慈善组织的一些浅见,供主管部门领导参考。
                                 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主任 吕朝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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