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才子 发表于 2011-7-8 14:58:34

纠结:继续无罪辩护,还是放弃自保

本人代理了一起被宝安检察院起诉的案件,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廖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今年3月初在宝安法院开庭时,我认为廖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依法不应处以刑罚,当无罪释放。当时各大媒体进行了报道(铰接: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3/11/content_1288213.htm)。

最近广西北海四律师因在代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做无罪辩护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刑拘了,其中三人已经取保,还有一人仍被刑拘,这不得不让我们律师做无罪辩护时掂量再三了。本人代理的这起案件,法院通知将于本月22号再次开庭,据说是检方又补充了新证据。
现在本人有些纠结,是坚持自己观点做无罪辩护呢,还是顺应“大势”,改变观点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会坚持无罪辩护,发此帖只是希望大家一起来见证此案,让我们律师在阳光下做无罪辩护。
律师权利是普通公民权利的延伸,关注律师权益就是关注您自己的权益。

雨燕 发表于 2011-7-13 16:28:59

关注!

星空 发表于 2011-7-11 20:57:58

嫌疑说是吊在钥匙扣上的小刀,保安称是二三十公分长的水果刀;
法医应该可以根据伤口鉴定出来的

草根 发表于 2011-7-11 17:47:23

加油啊!
我们支持你!

律政才子 发表于 2011-7-11 14:55:18

原帖由 深海 于 2011-7-9 23:16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案件有几个疑点:
1)这些保安是否处于上班期间(值守),如果是上班期间,为什么会喝醉酒?
   (小兰说的话可信吗?)
2)杀人凶器是普通水果刀,还是他物?
   (这是关键,一般人很少随身带水果刀的。) ...

一一回复如下:
1、保安是值夜班,工作都很松散,在酒店旁边的烧烤店喝了啤酒;2、凶器警方找不到,嫌疑说是吊在钥匙扣上的小刀,保安称是二三十公分长的水果刀;3、在酒店内到底是小兰骂保安,还是保安调戏小兰,双方各持一词,无旁证。但不管怎样,小兰和他男朋友离开酒店后,四保安持钢管去追是客观事实,检方在起诉书中已经承认此情节;4、保安被刺死的现场,无他人看到,因为另外三个保安冲在后面,三人的陈述均表示未看到案发时是怎样的过程。也就是出现了“死无对证”的情况。
但不管怎么样从生活逻辑来判断,嫌疑人不可能带着女友,主动攻击四个训练有素的保安。加之,保安的确是追出去的。法律规定,嫌疑人无需证明自己无罪,只要检方不能充分证明嫌疑人有罪,依法就应认为是无罪,这就是“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

律政才子 发表于 2011-7-11 14:46:21

感谢大家的关注

学会忘记 发表于 2011-7-11 08:49:02

关注中,加油!!!

深海 发表于 2011-7-9 23:16:00

这个案件有几个疑点:
1)这些保安是否处于上班期间(值守),如果是上班期间,为什么会喝醉酒?
   (小兰说的话可信吗?)
2)杀人凶器是普通水果刀,还是他物?
   (这是关键,一般人很少随身带水果刀的。)
3)廖某某身上有没有伤痕(除了面部以外)?
   (分析打斗激烈程度。)
4)可否模拟打斗场面?
   (让廖某某和保安们分别描述这个过程,可配合使用肢体动作,因为没有录像,所以只能分析口供。)

这样的事情,通常情况下都算正当防卫,但没有录像,有点难说清。

嘟嘟 发表于 2011-7-9 14:42:11

关注律师权益就是关注您自己的权益

星空 发表于 2011-7-9 14:16:15

事实胜于雄辩!证据才是最重要的吧!酒店应该有录象或者有其他证人。

北回归线 发表于 2011-7-9 12:38:12

律师都是专业人士,只要律师们能做到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该做无罪辩护的就应该勇敢地坚持,保护无辜的弱势群体以“莫须有”的罪名成为权势的牺牲品。

波斯陈 发表于 2011-7-9 10:59:49

支持你 坚持无罪辩护, 同时 不被他们抓到 妨害作证罪 的小辫子, 关键时刻 自保, 留得青山在, 不怕没柴烧, 你要是搭进去了, 不是有给他们又犯一次错误的机会吗, 这个好歹不是被判死刑, 以后还是有机会纠正的

地主婆 发表于 2011-7-9 06:17:49

要相信自己!!加油!!!

兰子 发表于 2011-7-8 17:12:13

曾经对一个诈骗案子进行过无罪辩护,庭审下来法院的自己人都觉得有问题,可最终还是给判了刑。

兰子 发表于 2011-7-8 17:09:52

只是做无罪辩护我想应该没多大问题,关键是律师如果自己去收集证据,并且收集的证据与控方的证据相矛盾致使法院无法对案件进行判决的话,估计就有点麻烦,广西北海四律师被抓就是例子。

兰子 发表于 2011-7-8 17:07:01

3月到现在法院一审的审限早就到了噢,还没判?李庄案的发生,广西北海四律师被抓,确实让人感觉做刑案律师的风险很大。

冷血 发表于 2011-7-8 17:01:12

依然善良 发表于 2011-7-8 15:27:29

关注中:victory: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1-7-8 15:11:18

我们会关注才子对此案的辩护: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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