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 发表于 2011-5-14 11:55:22

法律咨询-医疗工伤

首先感谢天涯浪子、兰子和律政才子。还是上次的问题,又有新进展。

上周我们帮员工申请工伤,社保局说网球肘是病不给报工伤,我们坚持扭伤的事实,社保局同意按扭伤试申请。
现在我觉得有必要把几个方面的想法阐述一下:

1、南山医院:南山医院在病历本和诊断证明上都极力促成是工伤,也要求受伤员工把住院部分费用转入工伤,不让用住院险了。医院的理由是用了住院就报不了工伤了。
2、受伤员工:医院不让用医保,要求把相关费用转出,这些费用由公司先垫付。自己是为公司做事受伤的,
3、员工家属:治疗期间起码要三个多月,这几个月的工资公司要发,其他费用公司也应该承担。
4、社保局:网球肘是病不是伤,不属于工伤范围,报扭伤的话,康复期也不会这么长,最多也就赔几百块钱。
5、公司:员工有右肘伤史,但也存在扭伤事实,尽量协助以扭伤申请工伤。等工伤认定后,按法律办事。但是在未核定之前,要公司全部垫付相关费用,觉得有风险。

问题:
1、员工2010年12月有看病史,是同一个地方受伤,估计也没完全康复,又导致再次扭伤,才需要动手术。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到工伤的认定?
2、社保局让员工于6月3日到留医部那边核定,现在南山医院要求伤者把住院医保的费用转出。如果转出来,暂由公司垫付,万一核定不是工伤,这些费用(80%)是否还可以由医保报销?或赔偿金额没这么多(目前医院总费用约7000元),多出的费用该由谁承担?
3、员工还没办理,一是其担心出院后公司不帮其办理工伤,或不管了;二是医院说办理出院,住院小结出来,刷了医保卡后就报不了工伤了。这种情况,员工该不该办理出院呢?

[ 本帖最后由 杉杉 于 2011-5-14 12:10 编辑 ]

兰子 发表于 2011-5-14 22:59:31

员工是因工受伤的话,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承担。如果员工所受的伤并非工伤其医疗费用就应该按一般的医疗保险程序来支付。单位可以在前述原则的情况下进行协调,协调不了的话你可以建议员工走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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