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子 发表于 2010-7-23 15:08:17

婚姻成了某些人敛财的工具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位于城区周边的农村“城中村”成了拆迁改造的对象,于是从房屋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引起我们反思的社会问题。

   拆迁安置分两种:一是货币安置,即政府一次性补偿被拆迁人一定的货币,由其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其二是房屋安置,即依据被拆迁人的家庭成员人数按一定面积的对被拆迁人进行住房安置,现在重庆市的房屋安置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假如一家三口的,男女双方每人可分得三十平方的房子(须男女双方是本地人,如果配偶一方非本地人的话配偶只能分得二十平米),孩子满了18岁的话孩子可以单独分得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即正常情况下的话,一家三口可分得两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假如孩子成年了的话)。

   为了多分得住房,很多被拆迁人便动起了脑子,先假离婚(所谓假离婚就是指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但仍然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再假结婚(所谓假结婚即是指虽然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不居住生活在一起),这样的话就可以多分得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依照现在高涨的房价,多分得一套房子的话可以获利好几十万。

   明白人都会算这个帐,所以现在一遇到拆迁成群的人便开始假结婚假离婚。如果你遇到这种事情,你会心动吗?特别是看到身边的人全都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能多分到一套房子,你还会认为婚姻是圣神的吗?

[ 本帖最后由 兰子 于 2010-7-23 15:13 编辑 ]

草根 发表于 2010-7-25 22:24:45

假结婚的现象很多!见到的就有好几例...
现实..

深海 发表于 2010-7-25 22:17:07

自爱者,淡然笑之。

律政才子 发表于 2010-7-25 20:56:11

这叫钻法律空子,无可指责,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反思的应该是政策制定者。

紫藤 发表于 2010-7-25 15:03:39

假结婚的现象的确很严重!还在两年前,曾经的一位好友就耸容我回家跟人假结婚来获取经济利益!

人性在金钱面前,表露出的贪婪,丑陋,真的感到可悲!

黄牛 发表于 2010-7-24 06:55:28

为了钱,什么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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