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满天 发表于 2010-1-31 22:52:41

自治的民间社会更有助于社会的发展与和谐(转本人专栏)

昨日从爱心互助论坛获悉,深圳市民间组织无需归属业务主管单位而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的改革和研究刚刚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喜人消息。具体获奖的部门是广东省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创新行为及研究课题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顺手百度了一下才知晓,原来“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于2000年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首次联合举办。奖项的始设就带点学术和非政府特色。本届则由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办。可谓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学术界独立举办,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对地方政府创新行为和研究进行客观评估的奖项和活动。据悉民政部肯定了深圳的这一改革举措,并要求深圳继续先行先试,全面探索。
        笔者偶然机会参与的爱心互助群的群员和管理们看到这一消息都大为振奋,他们已经在着手准备,想向有关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了。爱心互助论坛有几百名群员,两年来群员们无私支助了200多个山区贫困小孩读书,群友们之间也在工作、生活、休闲等方面互相帮助。因为网络这些来自全国各地到深圳打工或创业的移民们能够方便相聚和认识,特别是这种基于爱心互助的共同意愿的自发联合,对黏合松散疏离的个体移民,对民间社会的有序和稳定都有积极意义。可以估计类似这样的自发和自治式的民间团体还很多,有的因为找不到上级主管部门无法登记而获得合法地位。这次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改革获奖,并获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认可,确实令人鼓舞。因为更多自发的民间组织的活跃和发展将会营造更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社会心理和文化环境,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地方政府在与社会和民众一起进步。
        毫无疑问,30年来,不管是深圳的民间社会还是整个中国社会,都已经随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向前发展了。换言之,个人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些许自由与发展。不可否认许许多多自己生活得到改善的个人都企望能够尽自己的力量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另一方面社会却缺乏让爱心通畅无阻地流动的渠道。显然凡事都依靠政府不可能也不太现实,运作起来也需要高成本。因此应该让民间自发形成这样的群体,这样的群体越多,个人抒发爱心的渠道就越多,人们献爱心也就越加方便,这样献爱心就会慢慢成为人们的一种自然习惯,即从善如流。留心的市民可以发现包括晶报在内的媒体、机构和很多深圳市民都在或者为献爱心搭桥,或者源源不断地加入献爱心的行列。因此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非常及时且具现实意义。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急需政府在管理和制度上的创新。从制度和环境上为民间社会的发展提供支持、创造条件乃现代政府的职责之一。历史证明公民能够自发联合与自治对政府和国家而言乃一大幸事。
        近年来大国崛起的声音不绝于耳,似乎一不小心就成大国国民了。显然经济数字只是衡量大国的一个数据,依我看什么时候个人和民间社会崛起了,才称得上真正的大国崛起。

一片天 发表于 2010-2-2 00:10:11

热切期待注册成功

深海 发表于 2010-2-1 12:33:34

对民间组织抱更大的宽容,更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黄牛 发表于 2010-2-1 07:50:27

越来越多的利好消息!

草根 发表于 2010-1-31 2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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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 发表于 2010-1-31 2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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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10-1-31 2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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