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茶 发表于 2009-5-4 11:32:32

(已圆满结束)5月10日火凤拉练再度召集

本次活动做为5月下旬广州俱乐部户外新线路龙凤线拉练的最后一次资格认证,请注意:未参加并完成过广州俱乐部组织的火凤线拉练的群友,将被拒绝龙凤线报名。

新拉练路线:龙眼洞至凤凰山,全程16公里,沿途风景秀丽,较火凤线更胜一筹,但有少量路段存在一定危险性,因此要求具备一定户外行走经验者方可参加。

活动时间:2009年5月10日早9点
集合地点 :火炉山森林公园总站(135、234路公交车站)
活动费用 :1、登山无费用;
         2、下山后FB自愿参加,采用AA制;
         3、倡议参与活动成员为爱心基金捐款,捐款数额不超过10元,自愿原则,捐款全部用于助学等公益活动。
活动召集 :清茶13922242556
活动领队 :清茶13922242556
活动收队 :小邱

基本装备详情请参阅:http://www.aixinhuzhu.com/viewth ... &extra=page%3D1
注意事项详情请参阅:http://www.aixinhuzhu.com/viewth ... &extra=page%3D2


特别提示:
1.一定要吃饱早餐;
2.准时到达,过时不候;
3.爬山前做好热身运动,避免拉伤;
4.个人装备、鞋、衣服、食物等请参照基本装备贴;
5.水一定要带够,建议2-3支矿泉水,建议装备登山杖、手套;
6.体力不济者在下撤点应果断下撤,不要勉强自己,避免拉伤;

免责声明:
登山及其它户外运动项目,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均可能发生,组织者和领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但不对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和伤害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组织者建议参加活动人员自愿购买保险。户外活动各线路都有一定危险,个人对自己行为负全责。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将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它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领队不负责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人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组织成员。

报名人员请跟帖,必须留联络电话,不愿公开电话的,请以论坛短信方式发送给我:

01、清茶         GG   (已留联络电话)
02、小邱         GG   (已留联络电话)
03、王羽         MM   (已留联络电话)
04、浮生有点闲   GG    (已留联络电话)
05、御风         GG    (已留联络电话)
06、御风+1MM
07、御风+2MM
08、御风+3MM

[ 本帖最后由 清茶 于 2009-5-11 12:22 编辑 ]

深海 发表于 2009-5-9 22:10:00

朋友们,明天见。

御风 发表于 2009-5-9 17:33:20

这些兄弟们难道非得等到我这边的MM报名了才报名吗
再报名
3、御风+2MM
4、御风+3MM

御风 发表于 2009-5-9 15:52:04

兄弟们,快报名啊
我明天会带三个 MM 过来呢,其中两个还没报名
我现在再给她们介绍下登山情况,就会确认报名的了
其他 MM 们也抓紧时间啊

会飞的鱼 发表于 2009-5-9 13:39:57

报名   报名

王羽 发表于 2009-5-9 13:24:28

  女同胞们,快加油报名啊,别都睡着了!:lol

流星 发表于 2009-5-9 08:20:54

这么少人啊。。支持哈。。。在精神上强烈支持哦。。。。:lol

御风 发表于 2009-5-8 18:25:37

广州的朋友们,顶起啊
我现在先报名
1、御风   联系电话:31742608
2、御风+1 MM
其他的还在咨询中

深海 发表于 2009-5-8 18:08:53

紫藤,别哭,我这里有的是纸巾。

:lol

紫藤 发表于 2009-5-8 17:20:48

原帖由 清茶 于 2009-5-8 11:13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lol

来撒把盐

不 用这么狠吧:'( 你们已经严重伤害我幼小的心灵了,还 来把盐:@

清茶 发表于 2009-5-8 14:58:39

原帖由 王羽 于 2009-5-8 14:56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容易有个机会,此次不报还待何时!报名:victory:

确认!

王羽 发表于 2009-5-8 14:56:24

 好容易有个机会,此次不报还待何时!报名:victory:

淼淼 发表于 2009-5-8 13:22:56

精神支持,:lol :lol

深海 发表于 2009-5-8 12:36:05

原帖由 水晶糖果 于 2009-5-7 14:10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爬不上切!还是不切~~~~~~
活动可以不参加,但锻炼可不能少。

会飞的鱼 发表于 2009-5-8 11:45:18

好象报名的不多啊:(

清茶 发表于 2009-5-8 11:14:26

原帖由 水晶糖果 于 2009-5-7 14:10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爬不上切!还是不切~~~~~~

懒丫头

;P

清茶 发表于 2009-5-8 11:13:46

原帖由 紫藤 于 2009-5-7 20:30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 时间越来越近了!可偶的那个心啦~~~~~~~:'( 痛苦啊:'( :'( :'( :( :( :( :(

:lol

来撒把盐

清茶 发表于 2009-5-8 11:13:17

再次强调:下次活动时间预定5月24日,活动路线龙火线(龙眼洞森林公园至凤凰山),届时未参加过火凤线拉练的群友,将不接受报名。

广州俱乐部会不断开辟新的户外路线,但后续路线多数需要有参加过火凤线拉练经验者方可报名参加,请喜欢户外活动的朋友尽量参加此次活动。

[ 本帖最后由 清茶 于 2009-5-8 12:40 编辑 ]

紫藤 发表于 2009-5-7 20:30:39

:'( 时间越来越近了!可偶的那个心啦~~~~~~~:'( 痛苦啊:'( :'( :'( :( :( :( :(

依然善良 发表于 2009-5-7 14:22:07

精神支持,大家玩的开心些,等着看片片:)

水晶糖果 发表于 2009-5-7 14:10:43

爬不上切!还是不切~~~~~~

深海 发表于 2009-5-7 12:16:08

原帖由 冷血 于 2009-5-6 20:13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活动,支持!
等忙完5。12的活动后就有时间参加了
好,期待冷GG的到来。

深海 发表于 2009-5-7 12:13:33

原帖由 小乖 于 2009-5-5 21:12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去,没买鞋子,没买鞋子。
穿一双结实一点的鞋子也可以啊。

冷血 发表于 2009-5-6 20:13:17

小乖 发表于 2009-5-5 21:12:16

不去,没买鞋子,没买鞋子。

会飞的鱼 发表于 2009-5-5 09:56:43

等两天再报名
:lol

天涯浪子 发表于 2009-5-4 23:30:07

精神支持: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向中利 发表于 2009-5-4 23:12:02

星期天就好吗

:o 楼主星期天就好,有空参加啥!

阿苏 发表于 2009-5-4 21:34:31

没特殊事情就参加

紫藤 发表于 2009-5-4 21:18:55

:'( 只能精神支持你们了~~~~

闲云野鹤 发表于 2009-5-4 20:26:50

精神支持!:victory: :victory:

深圳-馨谊 发表于 2009-5-4 19:27:32

清茶不错哦,还做领队了!顶一个!2b 2b 2b

深圳-馨谊 发表于 2009-5-4 19:26:48

精神支持!: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寒冰 发表于 2009-5-4 18:05:27

我只能精神上支持了。

深海 发表于 2009-5-4 17:59:12

快来报名!

4D

浦千鸟 发表于 2009-5-4 16:09:52

-a11 -a11 -a11 精神支持!!!

晶娜 发表于 2009-5-4 15:06:20

:lol 精神支持!

清茶 发表于 2009-5-4 12:42:20

原帖由 小邱 于 2009-5-4 12:21 发表 http://www.aixinhuzhu.com/images/common/back.gif
报名,我做收队。

已确认!

深海 发表于 2009-5-4 12:21:21

报名,我做收队。

[ 本帖最后由 清茶 于 2009-5-4 12:42 编辑 ]

平安 发表于 2009-5-4 11:40:46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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